我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节能降耗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系统开展节能宣传,全区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圆满地完成了市下达给我区的目标任务。
一、海曙区“十一五”节能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区统计局核算,“十一五”期间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8.7%,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20.1%(约束性指标为20%),至“十一五”期末,我区单位GDP电耗约为338.14千瓦时/万元,能耗效益产出位居全市前列。
二、我区节能工作主要做法
(一)全面落实节能降耗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区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建立了区政府,部门、街道,企业三级工作网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深入研究节能工作。区节能办每月召开全区节能工作例会、区节能减排降耗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会议,定期向区长办公会议报送节能工作动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合力推进全区节能降耗工作。三是强化责任考核。区政府每年和各街道、相关职能部门等16个单位签订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并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进行责任考核。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要求各街道、部门与辖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分解。同时针对工业、商贸企业、建筑企业的不同用能特征,分类制定考核指标,提高考核针对性。四是明确目标计划。我区根据省、市有序用电工作要求,严格控制用能增长幅度,进行限额分配,控制用电量有序增长。
(二)建全完善政策体系。一是调整完善节能减排政策。立足区情,适时调整出台《关于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能耗较低的都市工业、总部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的扶持力度。二是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补助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对节能产品生产、技术改造、中介服务等重点项目进行补助。
(三)强化创新节能监管措施。一是开展重点能耗企业专项督察。对区域内所有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和耗电100万千瓦时的非工业企业(单位)开展能耗情况专项督察,重点检查企业在能源管理、能源计量、能源统计、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建立用能信息报送制度,要求用能单位每月定期报送用能数据,形成区、部门、街道联动、全覆盖的能源监测信息系统。二是开展能源监察。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先后对宁波饭店、欧尚超市等20余家家企业开展能源监察审计。同时,认真推进清洁生产工作。2009年,兴泰针织公司被列为市级清洁生产试点单位,实现年节电51.9万千瓦时,节煤1600吨,产生经济效益160多万元。2010年,将希拉里炊具、联丰宾馆等两家企业纳入市级清洁生产计划,并积极推进波尔管业、T.C.C佳酿等一批区级清洁生产企业试点。三是落实节能减排预警调控。根据我区实际,排定一批高能耗企业名单,作为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和应急预案的重点调控对象。制订出台《夏季有序用电方案》,积极推广“社会用电优化模式”,全面提高企业需求侧用电效能。
(四)开展节能降耗专项行动。我区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用电高峰期开展节能专项行动。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成立节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预警监测、新闻宣传、督察服务四个工作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实行阶段性集中办公。各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开展辖区用能单位督查服务和社区居民节能活动。二是建立专项制度。即例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节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例会,分析汇总、制定对策;督查制度,督查组与各街道和有关部门整合联动,共同做好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督查和指导工作;报告制度,供电部部门每日汇报高峰负荷情况,统计部门每周汇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情况,节能办每月汇报全区节能降耗情况。三是做好限电避峰工作。根据市政府有序用电响应标准,对区域内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景观灯用电按规定进行严格控制。组织企业实施让电与民,先后走访中华纸业、永利漂染、兴泰针织有限公司等区内用电大户,宣传有序用电政策,督促严格执行避峰停电限产计划。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一是推进重点节能项目改造。对工业、商贸、建筑等三大领域的重点耗能企业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积极使用节能技术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圆满完成新乐电器“变频技术”、希拉里炊具的油改气、兴泰针织公司的锅炉改造等市级节能技改项目,每年可节能2000余吨标准煤;开展银泰百货、联丰宾馆开展商贸领域节能试点,进行中央空调改造、油锅炉改气等节能改造,每年节能150吨标准煤;南苑饭店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对中央空调送水系统进行改造,节能效果达55%;维科水岸心境、泛亚国际使用围护结构节能、屋顶太阳能集热系统和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等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新能源产品,节能效果明显,被评为市级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十一五”期间我区各行业各类企业、中介机构获得市级节能补助522.5余万元。二是加快淘汰燃煤锅炉。对区域内现存燃煤锅炉进行调查摸底,制订了具体的淘汰燃煤锅炉工作计划,计划通过3年时间分三阶段淘汰23家单位35台燃煤锅炉。目前,已淘汰宁波面条有限公司、维科床单厂、宁波纸塑包装有限公司、小新园宾馆等10余单位的燃煤锅炉,多家单位具备了集中供热淘汰锅炉的条件。三是大力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加快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我区推广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约43万支,超额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指标。
(六)扎实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一是开展节能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以“低碳发展、低碳办公、低碳生活”为主题,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推进社会各领域节能工作。如在居民节能领域,于全市率先试点居民用电分级管理制度,根据住户耗电情况,将试点社区住户分为四个等级,对耗电严重的家庭,由专家上门进行诊断,制定节能改造方案。二是多渠道营造节能氛围。组织企业和居民参加中国(宁波)节能环保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利用活动平台的搭建,推广节能产品,增强节能意识,我区多次获得能博会“优秀组织奖”。对全区100余家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耗电100万千瓦时的非工业企业(单位)开展节能管理知识培训。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对我区节能减排先进做法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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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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